根据现行所得税法的规定,凡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齐全,核算规范,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经税务机关认定适用查帐征收的企业,均应当在年终进行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具体对象如下: 1.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内资企业或者组织。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亏损、或处于减免税期,均应按照相关税法的规定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