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是审计人员表示审计意见和作出审计结论所必须具备的依据。其分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四种。 补充扩展: 1、实物证据:是指通过实际观察或盘点所取得的,用以证实实物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证据。 2、书面证据:是指审计人员所获取的各种以书面形式存在的证实经济活动的一类证据。 3、口头证据:是指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人员对审计人员的提问所做的口头答复形成的一类证据。 4、环境证据:是指对被审计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因素所形成的一类证据。